【明報專訊】青年廚工去年9月於其居住的彩雲h玉麟樓,尾隨八旬婦回家,當對方準備開門入屋時搶走其手袋,內含2000元現金。廚工聲稱是一時貪玩,沒經濟壓力。惟法官於其家人撰寫的求情信發現,廚工患有思覺失調,質疑其犯案時的精神狀態,遂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待索取廚工的精神報告。 根據案情,去年9月22日,居於玉麟樓16樓的被告蘇志鴻(22歲),搭糪伄J到居住同廈10樓的84歲女事主,其後跟隨女事主回家。 女事主開門入屋期間發現被告,曾多次問:「你搵邊個?」被告沒理會,其後突然推跌事主,搶去事主身上斜揹袋後逃去。該斜揹袋內含電話、500元現金及藏有1500元現金的信封等。 辯方昨求情時透露,事發後被告將其中300元用作搭的士,又稱女事主的手機事發後突然響起,被告不知所措,一時發脾氣將電話摔壞。至於藏有1500元現金的信封則原封不動,連同斜揹袋扔在h內的化寶盆。 官押後待精神報告 辯方昨求情時只提及被告母親有精神問題,辯方呈上被告家人撰寫的求情信時,法官發現其家人透露被告患有思覺失調。 法官說﹕「我都覺得怪怪],貪玩又唔係等錢使,好少玩打劫。」官遂決定先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再判刑。 【案件編號:DCCC 1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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