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法國國民議會正式通過打擊賣淫的法案,只會懲罰嫖客,包括嫖客會被罰款,初犯者被罰款1500歐元(約2240加元),而再犯為3500歐元(5230加元),被定罪的嫖客更要參加課堂,了解賣淫對社會帶來的禍害。不過有反對人士擔心,罰嫖最終只會令性交易更趨於地下化。 賣淫目前在法國是合法,但當局於2003年立法禁止妓女在街上拉客,亦禁止經營妓院及扯皮條做生意。新法案由社會黨政府提出,目的是制止「購買身體是正常的」這種想法,把性工作者視為受害者,反之嫖客須付更多責任。 法例亦不再視賣淫為犯罪,假如性工作者想「轉行」,當局會提供經濟協助和社會支援,外籍人士還可獲得臨時居留證,當局預計這轉業資金每年的開支為480萬歐元(717萬加元)。 法例實施後將影響最少3萬名妓女的生計。有不少妓女在議會外示威抗議,表達不滿,有人高舉「不要自以為釋放我」等標語。然而,部分反對法案的議員和性工作者團體擔心,嫖客可能會要求性工作者到更隱閉的地方交易,讓性工作者的處境更危險。 所有歐洲國家均會懲治皮條客,而罰嫖的國家只有5個,包括法國在內,最早於1999年立法的瑞典,其後還有挪威、冰島和英國,目的是希望打擊性交易市場需求,從而減少非法人口販運。 國民議會早在2013年通過該條例草案,因參議院大部分議員反對罰嫖,因此草案三度送到參議院均被否決。根據當地制度,當兩院出現分歧,國民議會可以採取最終決定,因此罰嫖法案於周三正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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