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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鄉郊土地倒泥問題嚴重,部分違例個案更涉及公職人員名下公司。本報記者近日走訪元朗大棠村發現,由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家族成員持有的公司,名下土地違例倒泥,現場所見,部分堆泥高度較行人徑高逾兩米,泥頭斜坡上並停放了不少拖架。(鍾林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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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駿發展有限公司大股東為劉皇發長女劉麗芬(左圖右),她和丈夫黃汝坤(左圖左)及妹夫余漢坤(右圖)任董事。黃汝坤承認在兆駿名下大棠土地倒泥,稱為防止有人霸地,望政府不要以「先破壞後建設」的角度審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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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大片的農地已鋪滿黑色碎石及泥頭,泥頭堆至與右側的寮屋屋頂等高,泥頭地上更零散地泊了數台拖架。(鍾林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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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泥頭處處——記者3月30日所攝高空圖顯示,兆駿發展持有的大棠土地涉違例填土(紅色及藍色範圍),面積料達20萬平方呎,被「釘契」限令恢復原狀。其中7幅地(紅色範圍)的期限去年4月屆滿,但近日仍見有汽車停泊,泥頭仍未移走。另一幅土地(藍色範圍)的恢復原狀期限將在本月底屆滿。(鍾林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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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未被破壞——兆駿發展於2006至2008年分批購入多幅大棠村土地(圖) ,從2006年9月地政總署的高空圖可見,當時兆駿購入的土地仍是青b一片,未被破壞。(地政總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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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棠村部分倒泥土地疑為政府土地,記者發現村內有最少3個告示牌,標明不准非法佔用、傾倒泥頭垃圾及挖掘。(鍾林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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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劉皇發家族非法倒泥拒還原 元朗大棠佔地20萬呎 長女及兩婿持有

【明報專訊】新界鄉村土地非法倒泥嚴重,多年來環團、地區人士及傳媒已揭發多處倒泥地點,不但問題未見根治,近月天水圍嘉湖山莊旁邊更出現逾4層樓高的「泥頭山」,再次引起社會關注。本報偵查發現,非法倒泥背後牽涉規劃署執法力度問題,更有公職人員及其家族成員名下土地,非法倒泥後拒絕還原。

在新界持大量土地的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家族,本報偵查發現,其長女劉麗芬及其夫黃汝坤,以及三女婿、離島區議員余漢坤所持有的公司,於元朗大棠持有約20萬平方呎土地被規劃署證實非法填土及填塘,9幅涉事土地有7幅被限令在2015年4月前要恢復原狀,但限期屆滿逾一年,現場仍是爛地一片,部分更被人闢作停車場,並無依法還原。

明報記者 張艷紅 李詠珊 鄭佩珊

觸犯城規例 公司收法庭傳票

劉皇發女婿黃汝坤代表兆駿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兆駿)回覆本報時承認,委託顧問公司在該批地段處理倒泥填土工程。他聲稱不時有人霸佔土地搭建寮屋及耕種,因而在其持有的土地傾倒泥頭以資識別,減低霸佔者申請逆權侵佔的勝算。被問到為何不遵守規劃署限令依期清理填土及恢復土地原狀,他解釋當時交由同事處理,需了解詳情,兆駿已收到法庭傳票,指公司觸犯城規條例。

劉麗芬任大股東的兆駿,由她、丈夫黃汝坤和妹夫余漢坤任董事。兆駿在2006至08間以約3100萬元購入大棠村多幅土地。規劃署在2009年首次發現兆駿名下土地有非法倒泥,但7年來倒泥面積不斷擴大。

毗鄰官地現填土痕[

記者上周三到訪上址,發現捲入非法填土的多幅土地位於大棠村東面,鄰近荔枝山莊及大欖郊野公園。現場約逾20萬方呎、等同3個標準足球場大小的倒泥地,為兆駿所持有。有大片土地鋪上黑色沙石,亦有小量垃圾及建築廢料。鄰近的政府土地亦有填土痕[,元朗地政處已豎立3個告示牌,表明不准佔用及倒泥。

倒泥面積既大,泥頭量亦多,部分泥頭堆至離行人路最低處4米高,幾乎跟旁邊寮屋同高。附近部分土地已闢成停車場,零星拖頭、貨車及私家車泊在場內。附近村民稱,數年前有泥頭車進村倒泥,倒泥後的土地變得多蚊及容易水浸,有其他村民曾報警及向地政處投訴,均未見改善。

7幅地「復原令」過期一年未復原

2011年,兆駿曾向城規會申請將上述一帶土地改劃成鄉村式發展用途,計劃興建丁屋,後在環團反對下自行擱置申請(見表)。丁屋興建不果,2014年4月規劃署發現兆駿持有的8幅土地違規填土,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釘契」,要求其中7幅地於2015年4月23日前恢復原狀,但一年過去現場仍未復原。紀錄又顯示,餘下一幅被釘契土地未收到恢復原狀通知書。至去年,規劃署再發現一幅兆駿持有土地違規填土,要求於本月27日前恢復原狀。

規劃署回覆查詢時證實有關土地有非法填土工程,涉及面積約20萬方呎,其後違例發展中止。署方又指已發「恢復原狀通知書」,但無交代兆駿逾期無依令恢復土地原狀,將如何跟進。

朱凱迪﹕罰則不重無嚴執法 等同放生

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出,當年大棠村一帶土地有濕地、魚塘及荷花塘,供附近鷺鳥覓食,但至今大量泥頭傾倒已完全破壞生態,鷺鳥已遷至別處。他促請規劃署加強執法,並要求地主還原。

土地正義聯盟朱凱迪批評,非法倒泥罰則不重,規劃署亦無嚴厲執法,要求涉事者恢復土地,形容此舉等同「放生」他們。

(非法倒泥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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