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青弒母案審訊繼續,驗屍官分析死者身上373處傷口成因,指出有刀刃插入,也有刀刃捅出,刀子曾經穿透身體。又透露死者曾遭槍擊,但子彈應該在死後射入腹部。
2014年4月14日,溫哥華京士威道(Kingsway)3300號屋段一個柏文單位內發生倫常兇案,63歲的邵燕娜(Yin Nor Hsao)身中多刀喪命,一名小女孩也承受遺害終身的刀傷。死者兒子,當年33歲的蕭嘉智其後被控二級謀殺罪。案件昨日繼續審訊。
被告蕭嘉智(Ka Chi David Siu)昨日身穿黃色T恤,深色運動褲出庭,他曾與辯護律師簡短交談審訊安排,其餘時間只是坐在犯人欄內靜聽審訊過程。昨日作供的是鑑證病理學家阿德(Matthew Orde),他為死者主持驗屍。
阿德指出死者生前患病,但這並不是死因,死者頸椎有內傷,可能是猛力將頭向後拉扯所致。雖然嚴重,但不足以致命。
阿德也說,死者身中多刀,但沒有插中大動脈;沒有一個「一刀致命」的傷口。他相信死亡原因是死者身上多處地方流血,失血過多致死。
他詳細解釋死者身上373處傷口的成因。他指出部分傷口很淺,相信是由笨鈍器具撞擊所致。部分傷口是刀子捅插所致,個別插得很深,甚至穿透身體;一些傷口是刀刃插入,一些傷口則是刀刃捅出。
部分刀傷傷口,特別是頭部,有刺插時死者身體猛力挪動的[象,應該是死者生前遇襲時的傷口。死者臉部一些骨頭碎裂。但死者背部與腿部很多刀傷,則沒有出現身體移動的[象,有可能在死後才出現。不少插入傷口方向整齊劃一。應該是死者已經不能動彈,或是已經死亡後,仍然被兇手不斷捅插所致。
阿德昨日也透露,死者身上有槍擊的痕[。子彈從腹部右側射入,經X光照射,發現子彈穿透至左方。但阿德判斷,槍傷是在死後才發生,理由是槍傷所造成傷口的流血量很少,證明死者當時心臟已經停頓。
昨日供詞沒有直接提到槍擊子彈來自何處。但據日前作供的警員表示,曾經以警棍猛打持刀男子,因未收效而被迫開了3槍,才將他制伏,救出小女孩。
辯護律師再三追問,但阿德指出,死亡有多種定義,包括腦死亡,以及心臟出現停頓,死者死因應屬於後者。阿德強調,死者遺體移送驗屍間時,其實身上仍然有血液未流乾。子彈射入身體後,沒有發現大量流血,可以判斷華婦當時心臟停頓,經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