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昨日在政府接納《香港教資會資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報告後,公開整份報告。報告提及,特首以大學校監身分委任相當大比例的校董會成員,但沒有系統地考量大學的需要,因而未能配合不同大學所需的校董之技能和專長,可能對管治造成嚴重後果。報告又指本港大學之間協作有限,有現有撥款機制下均渴望成為以研究為主導的優秀院校,卻缺乏同樣經濟誘因支持優質教學,建議教資會借鑑國際做法,設立校董會及校長問責機制,在院校自主與向公眾負責間取得適當及可持續的平衡。
葉建源﹕勿避修大學條例訴求
特首辦昨透過教資會指出,「應由誰委任校董」並不是報告研究範圍;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則促請政府勿將教資會報告當作擋箭牌,以迴避教育界和公眾對修改《大學條例》的熱切訴求。
本報就報告向行政長官辦公室查詢特首是否認同報告說法,以及會否跟進,特首辦將查詢轉交至教資會,該會並沒就特首是否認同報告作回應,但指「應由誰委任校董」並不是研究範圍,報告旨在提出建議,協助校董會提升效能。另外,香港大學、中文大學、浸會大學、城市大學都表示,會詳細了解報告內容及建議,再跟進;理工大學指會探究是否有進一步優化管治架構的範疇。
報告﹕或對管治有嚴重後果
報告由利物浦大學前校長Howard Newby撰寫,主要分析本港公立大學最高管治架構,即校董會或校委會(Council)的現G。報告指特首沒有考量大學的需要,便委任大比例的校外人士進入校董會,故未能配合不同大學所需的校董之技能和專長,報告認為,「如大學無法吸納所需的各項技能,可能會對管治造成嚴重後果。」
倡校董會訂準則納新成員
對於招募合適的校董會成員,報告指最佳做法是按該校董會對不同專長的要求制訂準則,招募新成員,確保校董會中有均衡及適當比例的校外持份者。報告又認為,此舉有效地支持和維持大學的院校自主,並有助高等教育界別與政治界別保持健全距離。
大學政府角色責任未釐清
此外,報告認為,本港沒明文釐清大學與政府(及教資會)雙方的角色和責任,亦未曾有系統討論院校自主與向公眾負責之間取得平衡,高教界容易受一連串突發事件影響,有人認為香港正面對這類風險。報告建議制定問責框架,規定校長及校董會每年匯報情G。
倡定問責框架 院校每年匯報
報告指英國以較正式的文件列明撥款委員會與各大學之間的關係,院校可在向公眾負責的基本原則下,得享相當大的自主;新加坡政府也給予大學相當大的自主權,但須根據雙方議定的「問責框架」,每年匯報大學運用公帑的開支。報告指出,若不訂立類似的備忘錄,當突發事件日漸增多,將導致政府及院校互不信任,令院校自主和向公眾負責的聲音兩極化及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