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東莞市道滘公安分局原局長鄒應溪被控受賄罪,前日在惠州市法院受審。控方指鄒為賭檔充當「保護傘」,每日收2000元(人民幣,下同),共收逾9萬元。鄒承認受賄,但不承認保護賭檔。 《南方都市報》報道,檢方指控,2013年4月,開設賭檔的溫×耀透過原道滘分局行政執法大隊隊長黃×堂找鄒「關照」,提出賭場每開一天給鄒2000元,鄒同意。「保護費」最高時加至每日6900元,其中2500元給公安分局,多名警員曾經受賄。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溫共付了9次錢,他自己收3.5萬元,鄒收18萬元。但鄒辯稱只收到7次錢共9.3萬元,且不知是賭場「關照」費。 他還求情稱,已退還贓款,自己身體不好,年邁父親逝世亦未能見最後一面,家有84歲母親,盼法庭從寬判決。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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