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卑詩省新民主黨黨領賀謹(John Horgan)昨日揭發,省酒舖員工懷疑多宗有人用超過1萬元的買賣涉及洗錢,欲通報聯邦金融交易分析報告中心(Fintrac)卻被阻擋,而只對管理層報告的事件。賀謹並抨擊省長簡蕙芝對卑詩省透過酒舖、賭場或是地產經紀懷疑協助客戶洗錢的行為視而不見,未有積極作為。
賀謹與新民主黨房屋問題發言人省議員尹大衛(David Eby)昨日召開記者會,要求省府正視卑詩省的洗錢犯罪問題,並提供三次懷疑洗錢事件及有關文件。
其中一宗發生在去年12月位於智利域的賭場,一名皇家騎警攔查一名違規將汽車停在殘障車位的司機,從他的車內找到1.6萬元現金,以及價值2.9萬元的賭場支票,以及毒品。後來卑詩省民事充公辦公室(BC Civil Forfeiture Office)沒收金錢及該部2014年Camaro汽車。該名司機被指透過卑詩省北部的小型地區賭場,洗白毒品獲利所得金額高達200萬元。
第二宗,溫哥華甘比街(Cambie St.)夾39街卑詩酒舖的一名經理向上級表示,在2015年職員發現多宗有人用超過1萬元的現金來買酒,而引起洗錢疑慮,經理想向Fintrac報案,但卑詩酒品銷售署(BC LDB)的資深調查員,卻指導員工不要向Fintrac報告,也不要報警,而是向管理層報告就好,理由是聯邦的洗錢通報規定並不包括酒舖進行的交易,故此只需要內部通告就可。至於後來該事件有無被調查或處理,則仍在了解當中。
第三宗疑似洗錢事件則牽涉一名地產經紀,該經紀被指將詐騙取得的5萬元存進西溫一間滿地可銀行的分行,作為購買一間溫哥華房屋的首期。證據指該經紀協助他的客戶隱瞞職業及真實地址,並親自將錢存入銀行戶口。
賀謹說,卑詩省有許多經紀並未依規定,向Fintrac報告超過1萬元以上的交易,雖然向Fintrac舉報的責任,並非由省府所監管,但他強調省府必須確保卑詩省已有足夠警力可進行調查,了解有無地產經紀涉及違法行為,否則地產經紀不會認真看待舉報責任。
他表示,如果省府不與聯邦合作打擊洗黑錢犯罪,而只是靠簡蕙芝上周提到打擊摩貨的做法,效果將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