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任職監警會秘書長6年的朱敏健明年初約滿後不獲續任,該會早前委託獵頭公司公開招聘新秘書長。有消息指出,監警會是次招聘耗用87萬元。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接受查詢時指出,根據經驗,獵頭公司一般會收取相等於該職位薪金6至12個月金額作介紹費,由此推斷監警會是次動用超過80萬公帑委託獵頭公司,他關注是否恰當使用公帑。 前委員質疑 促審計署跟進 鄭承隆指出,2009年聘請同一職位時,監警會先自行登報招聘,未能找到合適人選後才委託獵頭公司,質疑是次直接委託獵頭公司,是否恰當使用公帑,以及有否動用該會儲備,促請審計署跟進。本報翻查資料,平機會委任陳章明為主席,以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委任黃繼兒為私隱專員,都有透過獵頭公司尋覓人選。但鄭指出,該兩職位為公職,監警會秘書長為受薪僱員,不能直接比較。 監警會:直接委託較有效率 監警會發言人表示,監警會秘書長是領導秘書處的重要崗位,故希望以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並具競爭的形式招聘,會方去年12月的內務會議通過委託專業人事顧問公司處理招聘事宜。發言人又指出,監警會曾於2009年採用公開招聘方式招聘秘書長,過程中找不到合適人選,最後委員會要委託人事顧問公司協助招聘,才找到合適人選。汲取了2009年的經驗後,委員會認為直接委託專業的人事顧問公司招聘監警會秘書長此一重要崗位,是比較合適和有效率的做法。至於聘用人事顧問公司的開支,發言人表示此乃該會的限閱資料,招聘過程正在進行,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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