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稅」以符申請配偶或父母移民
我省稅助你辦移民 稅務專家指觸犯刑事罪
【明報專訊】在報稅季節,做老闆的除了為自己,也要為公司報稅;有稅務專家提醒必須尋找可靠的會計師,以免惹上麻煩。她又透露坊間的「買稅」現象很普遍。
曾任職加拿大稅務局(Canada Revenue Agency)的Tax Solutions個案經理馬雲專為生意人和自僱人士解決稅務糾紛,她說發現很多會計師為了做生意,亂為客人報稅,「他們為了拉攏客戶也好,習慣也好,會打廣告說『我能幫你省很多稅,能幫你做各種費用的抵扣』,但他們不是根據證明文件去報。在稅法上要求上報的金額要合理,但是他們不在乎這個東西。」
馬雲說很多會計師就是看準稅法上的3年追溯期(statue-barred period),即是在追溯期後,除非稅務局有重大證據,證明納稅人是故意隱瞞,否則不能重新調查。
她又說當局要舉證其實不易,「舉證的責任在我(稅務局)的身上,就很難了,我怎麼證明你是故意犯錯呢?這很難去證明。而且我一旦有這個想法的時候,你就很快的就反駁我。」
「(會計師)給100個客人報,1個被查也無所謂,保住了99個,那99個在他那裡得了便宜了,因為幫他們省了很多稅。」會計師這種做法「除笨有精」,但最終惹上麻煩的,還是納稅人。馬雲說她接過很多案例都是會計師解釋不清楚,「因為他本身報的就是亂報的嘛」,或者缺乏證明文件,直接把數字填上去便完事。
她又透露,坊間也有會計師為客人「買稅」,目標是那些不符合申請配偶或父母移民收入規定的人士,這些人除了真的是低收入,還有特地多報支出以降低收入和稅額的自僱人士;他們需要提高報稱收入以達到當局的門檻。
另一方面,會計師也有一些商業客戶,希望提高報稱支出以降低納稅額。經會計師安排,兩者即使不相識,也能「一拍即合」,「他們需要人來幫他們抵稅,正好你需要多報收入,(會計師)就把你做到我的公司帳裡面,從我公司的開支『支出』給你,你把這筆收入報在你頭上,滿足移民部的要求,公司的稅也降低了,雙方都互惠互利。」
雖然「買稅」是刑事罪行,但馬雲指情況一直存在,「很多會計師都在做」,「我經常接到電話,問我這裡可不可以『買稅』,我說我沒有辦法做的。」
為避免麻煩,馬雲建議納稅人不要光顧那些「亂七八糟」的會計師,也必須保存證明文件,雖然稅法規定須保存6年,但她建議多留1年,「因為在7年之內,稅務局查你的話,你要提供(文件),超過7年的話,你可以跟稅務局說,『稅法規定我只留6年,所以6年以上的我們沒有了』。稅務局沒有辦法告你,這也是一種辯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