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辱警罪義工遭圍毆 文員襲擊罪成囚14天
【明報專訊】前議員助理去年初為正義聯盟及撐警大聯盟當義工,在大埔墟擺街站收集簽名支持「辱警罪」,其後他疑被到場抗議的人圍毆。被指是施襲者的男文員否認襲擊等罪早前受審,昨被裁定其中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囚14天,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另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獲脫罪。
裁判官周至偉昨裁決時表示,控方指控被告戴錦山(39歲)用右拳打了事主梁樂賢(28歲)3至4次。辯方傳召的證人、社會記錄協會業餘記者區先生聲稱被告沒有打人,惟區承認整個過程中視線曾離開戴,周官不排除區「睇漏眼」,相反兩名警員均表示清楚看到戴襲擊梁,兩人證供清晰有力,沒有動搖,周官裁定戴當日曾襲擊事主。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脫
另外,由於事主的驗傷報告顯示,其背部沒有受傷,故裁定戴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脫,普通襲擊罪成。
辯方求情稱,戴沒有案底,今次屬單一事件,事主傷勢亦不嚴重。周官則指事主被多人包圍,不能離開,但被告襲擊事主,判戴入獄14天。戴最終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等待上訴。
事主梁樂賢早前供稱,去年2月1日在港鐵大埔墟站收集簽名支持辱警罪,附近有約300名「熱血公民」成員到場示威。梁其後欲到商埸洗手間,卻遭約30人圍毆。
【案件編號:FLCC6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