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在大年初二凌晨發生自前年佔中行動以來最激烈的騷亂,小販大年初一晚上擺賣問題引發嚴重警民衝突,期間有示威者拋擲磚頭及玻璃樽,與警方對峙,事件中釀成多名巿民、警員及記者受傷。警方以「暴徒騷亂」形容示威者行動,而特首梁振英則形容事件是「暴亂」。
發起保護小販行動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不認同用「暴力」來定義這次示威,稱擲磚「不算十分激烈」,強調他們示威的目的在於幫助小販保護特色夜市,形容只是和平示威,但因警方凌晨突然衝入旺角山東街,有市民倒地,最後引發衝突。
黃台仰周三早上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他認為不可以用「暴力」去定義示威者的行為,又指比起其他國家的示威,投擲磚頭「不算十分激烈動作」。對於警方指有人駕駛車輛運載物品予暴徒使用,不排除事件屬有組織、有預謀的暴力事件,黃台仰說,示威者是在警員衝進來之後,才返回辦公室拿盾牌之類保護裝備,並無事先準備工具。他又說,警方和主流媒體都已把他們標籤為「暴民」,但他認為若行動有效,就會這樣做,而何謂「暴徒」則很難定義。當時市民並非很仇視警方,聽得最多的是保護市民為主。
黃台仰稱不認為政府所謂的「騷亂」是十分激烈的行動,希望社會能專注警方濫權、無故拘捕及使用武力的問題。他強調,不可以用「暴力」來定義昨晚的示威。
對於有記者被打受傷,黃台仰稱,自己不在現場,只單方面聽傳媒和警方講法,難作評論,但又指出若記者做出動作危害示威者,示威者可能有行動,所以不能一概而論對或錯。
黃台仰表示,警方曾多次用警棍打示威者,令示威者感憤怒,又說示威者沒有襲擊警員,但承認有情緒激動。黃台仰又說,當時有到夜市的市民參與行動,部分人不是他們的成員。
黃台仰批評警方向天開槍並不合理,當時情況未影響到警員安危。他又說,對比其他國家,擲磚頭不是十分激烈的動作,亦否認事前已有準備。他說,不介意被標籤為暴徒,亦不同意事件是一場激烈行動,認為焦點在於警方濫權。
不過,黃台仰並無回應衝突會否反而害了小販,但認為受害最多的是市民,因為市民失去了富有本土特色的夜市,連大年初一出來想食串魚蛋都被警員用警棍推撞,因此有很大反應。
他認為,香港抗爭一直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而年初二凌晨的模式則和1966年、67年暴動比較接近,但強調這晚並非暴動。他又指佔中是佔馬路、開傘保護自己,但政府並無回應訴求,他們是要展示市民力量,令政府知道,若堅持強硬管治方式,只會「逼狗入窮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