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上載餘下兩份專家證人報告,當中科大副校長(研發及研究生教育)李行偉的報告揭發再有5條屋h的水辦含鉛量超標,包括水泉澳h、彩德h、怡明h、天晴h和葵涌h,他認為這與政府說法有出入,或因雙方闡釋方法不同。 另外,其科大團隊亦再到11個政府確認的鉛水屋h驗水,發現47.2%「頭啖水」水辦超標,較政府只驗「}水水辦」而僅得8%超標的數目為高。 政府早前在45個2005年或之後落成的公屋抽取3806個水辦,未發現含鉛量超標,但李行偉的報告指出,他分析這批數據後,發現當中11個水辦超標,令鉛水屋h數目或增至16個,新增的包括政府覆驗後認為達標的水泉澳h,還有彩德h、怡明h、天晴h及葵涌h。至於為何與政府說法不一,李行偉在報告稱,可能是雙方闡釋方法不同。 李行偉的科大團隊去年12月到11個鉛水屋h和6個不受影響屋h(水泉澳h、怡明h、彩德h、葵涌h、元州h第5期和秀茂坪南h)再驗水,共抽取645個水辦,包括「頭啖水」及「}水水辦」,並比較11個鉛水屋h情G,發現自行抽水的「頭啖水」有47.2%水辦超標,較政府只驗「}水水辦」而僅得8%超標為高,認為「}水水辦」或未反映住戶真實用水情G。 建議設立食水標準規管架構 英國生物及毒理學專家證人John Fawell的報告批評,房屋署及水務署各自回應鉛水事件,建議兩部門應先協調。他亦建議水務署成立「水質經理」,審視食水水質數據及資料,直接向水務署長報告,並設立正式的食水標準和規管架構。 水務署總水務化驗師陳健民昨在聆訊後稱,要先了解兩份報告,強調驗「頭啖水」無代表性。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得悉調查委員會兩專家的報告,會細心研究專家報告的內容,並繼續配合委員會調查,留意委員會的最終調查結果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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