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溫哥華市政府去年修訂附例,容許市內大麻店舖有限制地經營。市府昨日表示,預計首個大麻店商業牌照能夠在本月內批出。 市府指,目前有14間大麻店通過新附例的所有規定,這些條件包括店舖位於許可的商業土地,與學校、社區中心和其他大麻店的距離超出所需要的300米範圍。 另外,市政已經在這些大麻店的位置豎立公告,並向鄰近的商戶和住戶寄出通知書,將收集回來的意見提交到市政府的「發展許可委員會」(Development Permit Board)。 「發展許可委員會」將考慮各種因素,就是否發牌作出最後決定。若果通過,市政府就會按程序向申請人發出大麻店商業牌照,包括要通過背景審查、衛生及消防條例,若申請人是非牟利健康組織,店內的醫護人員都要通過相關的專業資格認證。市府預計首個牌照能夠在本月內批出。 溫市市府指出,目前有19個申請未合乎與其他大麻店距離不可少於300米的要求,市府將它們分為6組,以計分制進行篩選,獲最高分的大麻店可以保留,按上述程序申請牌照,其他的則要關閉或遷往其他地區,重新提出申請。市府預計這個篩選過程可以在今年春季完成。 而剩餘的135個申請,則因為未合乎附例要求而要在今年4月底前關閉。其中有62名申請人就市府的決定提出上訴,有關的覆核聆訊將排期於本月17日展開,若上訴人得直,就可以進入發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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