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發行部高級經理甄國權表示,偷報紙的問題多年來都沒有改善,大部分偷報賊是為了貪小便宜,但亦曾揭發有人疑偷報紙轉售圖利,雖然曾報警要求打擊,可是情況仍然沒有改善。 甄國權說,個人訂戶被偷報紙平均每星期會發生幾次,而經銷商則一個月發生幾次,發行部會向受影響的客人補送報紙,所以涉及的損失都是由報館承擔。在2010年,偷報情況非常猖獗,《明報》更派人追查,在溫市維多利亞街(Victoria Dr.)目睹有白人男子在該區附近快餐店內,以比正價便宜25仙的價錢,向華裔顧客私售《明報》,懷疑該男子是偷報賊。 甄國權說,發現不少偷報賊都是有備而來,帶同剪刀剪開膠帶,更有人開車來偷報紙。他又說偷報紙轉售圖利只屬少數,更多的是為了節省「一個幾毫」的報紙費用。 甄國權說雖然已經就問題向警方反映,但情況一直沒有改善。他無奈地說可以防範的辦法不多,曾經建議經銷商將報紙放在有鎖的木箱內,可是不是每個商戶都有空間放置木箱,運作上亦不方便。 而「友禾圖書影視」東主陳先生亦表示,已經對偷報賊的行為習以為常,期望警方可以正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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