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裔父子綁架案續審,辯方律師庭上質問事主,指他本人有份參與整場綁架案,目的是希望私吞款項,甚至不惜用上當時只有五歲的兒子做「道具」,讓他可成為「證人」,證明被綁架。男事主否認,並稱律師誣衊他。辯方律師昨日並在庭上多次將事主之前的口供對照,顯示男事主前言不對後語,男事主只一直回應稱已經忘記辯解,但否認說謊(見另稿)。
男事主B.L.昨接受辯方律師傑寧(Doug Jevning)的交叉盤問。傑寧指,男事主曾跟警方說,事發約兩年前,他到匯款公司領款後,發現汽車的車胎被人用大件的鋒利物品從側面割破,明顯是人為,嚇得他急忙走回匯款公司等朋友來接載,而他又曾懷疑,有人在他車上裝上追蹤器。證明他很早已意識到自己所做的事有危險性。
傑寧問:「你知道你做的事情具有危險性,而事前又有不止一位朋友說有人要打劫你,為何你在事發當日仍將兒子置於危險之中?」
男事主說:「我自己外出也會有危險,一般人從銀行走出來也會有現金,難道我不外出嗎?」傑寧:「容許我這樣說,你在事發前已有概念會有人打劫你,這只是一個計劃。」男事主:「跟我說有人會打劫我的人也只是猜,沒有聽到對方親口說。」
傑寧:「你只是設局,想偷走該筆30萬元的款項,之後與有份參與的人瓜分。你知道兒子不會真的有危險,因為你知道那天將會被綁架,你早已知道那些人會到停車場。」男事主:「你說謊!你怎會知道!」傑寧:「因為你當日早上已跟兒子說,待會會有警察來。」男事主:「沒有這回事。」
傑寧續說:「因為你有財政困難、你欠債?」「而且你知道如果是因為被綁架而失去款項,陳先生不會要求你還款。」男事主:「沒有這回事,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不明白為何你這樣說,你在說謊!」
傑寧指:「你在計劃中包括了兒子,是因為希望他可以做證人,向陳先生證明你們被綁架而失去款項!你把兒子當作是道具。」男事主否認,並說:「事件已經被報道,所有人都知我是被綁架。」「兒子怎可能做證?」而他亦曾向警方作供指,陳先生知道他是被綁架後,叫他如果沒辦法取回款項,也不用還款。
傑寧並質問,為何男事主在事發後,接受警方問話時,拒絕就該些款項的來源提供任何資料及堅持要待律師到場才回答。男事主說:「這是我的權利。」傑寧:「不是為了隱瞞你代領匯款一事?」男事主:「有什麼要隱瞞?」「我又沒有收費!」之後男事主改口說:「因為我有提供其他服務,服務費是一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