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施政報告》提出新增兩個首長級職位,全面檢討免遣反聲請政策,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在記者會表示,濫用免遣返聲請機制問題困擾本港,若有需要,可以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說法被多個人權組權批評。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昨指出,特首提及的是「意見」,加入或退出公約要由國家處理,是嚴肅程序。
指梁振英僅提意見
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於1987年生效,除保障有遭受酷刑對待危險的人不被遣返,亦保障多項人權,如不論政局動蕩或戰爭等理由,締約國亦不得施行酷刑(見表)。
早於1992年港英政府時期,公約已隨英國批准實施而於本港適用,其後1997年中央亦通知聯合國,香港回歸後公約續適用於本港。締約國每隔4年要向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匯報最新履行情况,去年的會議,本港就有多個團體到日內瓦申訴,抗議港府於佔領期間施放催淚彈及警察涉嫌濫權。
指須檢討是否多濫用
林煥光昨被傳媒問到退出公約是否倒退時,指加入或退出公約由國家處理,是嚴肅程序,並要有充分理據,認為特首所指的是「意見」,不用過早跳入結論。林又說,現階段最迫切是檢討如何處理愈來愈多的申請及防止濫用程序,認為按過往經驗,不少申請人真正目的是想尋求經濟利益等,政府有需要檢討是否太多人濫用程序及機制,否則太多人滯留於本港,又不容許他們在香港工作,會造成社會問題。
羅沃啓:林如「摑特首一巴」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出,退出公約與否由中央決定,林煥光說法猶如「摑特首一巴,話佢(特首)說法草率」,質疑梁振英考慮退出公約之說法,是報復早前聯合國相關委員會討論佔領期間警方涉嫌濫用武力,斥梁「連中國都不如」。羅認同因「假難民」致真正有需要的個案被拖延是不公道,但憂慮如「貪快」縮短審核程序,或會違反高度公平的原則,倘被司法覆核,可能要重新設立機制,推倒重來,會令聲請個案愈積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