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國政協前委員兼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被指於2013年初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以威嚇手段企圖令廉署終止就其涉嫌串謀詐騙東方明珠石油案的調查,劉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昨續審。控方完成舉證,辯方申請表證不成立,劉毋須答辯。若法官裁定劉毋須答辯,他將獲撤罪,否則會展開辯方案情,先由劉出庭自辯。 指控方未證明梁振英白韞六權力 法官將押後至今日裁決,待控方就有關申請作出詳細回覆。辯方申請表證不成立,被告劉夢熊(65歲)毋須答辯,指控方沒傳召任何證據或證供,以證明控罪中的兩名事主梁振英及白韞六為涉串謀詐騙東方明珠案的證人、投訴人或涉及案件的調查。辯方認為,控方的舉證中沒解釋廉署的機制,也沒傳召梁及白作供,遂未能證明梁及白是否有權終止東方明珠案的調查,以及梁是否有權指示白終止調查案件。 控方回應稱,根據《廉政公署條例》,廉政專員有權管理其轄下職員有關貪污舞弊案的調查,專員只接受特首一人的指示。東方明珠案屬針對防止賄賂行為而進行的調查,在法律上廉政專員有權管理該案的調查。控方認為,有關條例已列明梁及白的職權,故不需再傳召任何證據。 法官要求控方再作資料搜查,以了解是否有相關的條例及案例支持其說法,今早再就辯方的申請作出回應。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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