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斯曼因走私毒品、洗錢等罪名受美國多個州通緝。墨西哥政府有意迅速引渡古斯曼去美國。古斯曼曾兩度從高設防監獄逃脫,墨國輿論認為,如果他繼續在國內囚禁,將來仍將逃獄。不過,輿論同時憂慮,若將其引渡至美國,等同說明墨國本身沒有能力審判和關押,司法主權受損。 少高設防監獄 難保再逃獄 墨西哥沒有多少高設防監獄。古斯曼在2001年和去年7月兩度越獄,如今被關押於半年前逃離的阿爾蒂普拉諾(Altiplano)監獄。他當時靠一條與浴室相連的1.5公里隧道逃離,10數名獄警、警察事後因受賄協助逃獄而下囚,突顯監獄貪腐。引渡古斯曼到美國被視為確保他受法律制裁之策,惟美國引渡墨西哥毒販從來不易。1978年兩國引渡條約訂明,美國必須保證不得對被引渡者判處比終身監禁更重刑罰。按墨西哥法律,除非美國保證不判死刑,否則不得送公民赴美受審。去年9月墨西哥檢察官為引渡申請拘捕令,古斯曼律師當時便以可能面對死刑為由,成功申請禁制令。 損司法主權 顯無能力押犯 除了法律程序,墨西哥政府還面對政治壓力。左翼民主革命黨領袖巴爾沃薩(Miguel Barbosa)說﹕「火速送走古斯曼是簡捷的事,但墨西哥將再次顯示無力懲治本土犯罪的人。」(法新社/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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