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資助安老院舍宿位長期不足,政府多次明言要強化社區照顧服務,惟早前推行的首階段長者社區照顧券試驗計劃有四成長者退出,參與度未如理想。政府將於今年第三至四季推出第二階段試驗計劃,並開放予私人市場參與。有安老業界關注,現時缺監管社區照顧服務質素的機制,促政府開放私人市場前先訂立實務守則指引。 擴至18區 服務增彈性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下周一舉行公聽會,討論第二階段長者社區照顧券試驗計劃。社署計劃於次階段把計劃擴展至18區,並發放1800張不同面額的服務券,若首階段的1200名服務券持有人過渡至新計劃,最多可達3000張。新階段並容許有一年社區照顧服務經驗的私人機構加入提供服務,亦改善服務組合彈性不足問題,長者可選擇純家居或純住宿服務。 社聯長者服務總主任陳文宜認為,加入私人市場如能為長者提供多個選擇是好事,但憂慮現時缺乏監管社區照顧服務質素機制,引入私營服務「入屋」,質素更難監察。她促請政府先設立監管機制如實務守則,不希望劍橋護老院事件重演,「如今次在屋內發生,誰可代老人家發聲?」。 小機構資源不足 好難營運 其實,首階段亦有非牟利機構加入計劃,開拓社區照顧服務,但有機構營運困難要「離場」。 本報接觸到一間位於深水鶧洁B首階段完全沒有接收到長者的機構,該機構負責人對本報指出,雖然區內長者人口多,服務需求大,但由於機構未能提供接送服務,宣傳及轉介亦不及其他大機構,致一直未能接獲個案,於計劃完結前已沒有積極推廣及營運。該負責人補充,首階段社署有提供種子基金予機構購買復康器材等配套,惟服務名額達10個以上機構才可申請,小型機構「好難營運」。 保良局:大機構可共用資源 保良局安老社區服務經理張飛指出,上門接送服務對社區照顧十分重要,保良局轄下參與試驗計劃的服務單位亦面對資源不足問題,但大機構好處是可以共用資源,如照顧服務可共用區內安老院的場地及接送車隊,減輕資源負擔。他認為除了服務組合需要多元化,社區照顧如可星期一至日營運,更能全天候照顧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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