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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劉夢熊「第三封信」全文

【明報專訊】行政長官辦公室

梁振英特首:

相隔足足20日的今天,你才確認「收悉」我1月9日致行政長官的電郵及1月10日的信件。然而,連日來若干報章記者已收到所謂「接近行政會議成員消息人士」的「放料」,對電郵、信件內容進行斷章取義的披露。其中,有當事人出於義憤向我當面揭發,是行會成員張震遠赤膊上陣打電話給記者「放料」。

我想問:

(一)足足20日,你都未曾確認「收悉」電郵和信函,為何張震遠會獲悉?

(二)張震遠直接向記者「放料」,是否有違行會「保密」原則?是否出自你的授意?

(三)我的電郵、信函是以「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對我打擊報復和政治謀殺」為定性,質疑「是否因我對你有所批評而恩將仇報、痛下殺機?希望CY從政治、全局高度考慮問題,緊急制止對我的無理迫害,避免在社會引起巨大震撼!」為什麼張震遠「放料」要迴避這一主題、前題(提)?我歡迎廉署依法調查,因「真金不怕洪爐火」,但絕不接受政治迫害,這種反應正常之極!

聯想到,上周四下午四時左右有「黑手」違反現行法律,以「消息證實」為名向傳媒「放料」「劉夢熊被廉署扣捕」。這根本就知法犯法!這「極為不妥,並有違法理,不可接受」!我亦準備向廉署報案。

請速覆。

此函亦抄送廉政專員。

抄送:廉政專員 白韞六專員

劉夢熊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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