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1名新界原居民與發展商早前因套丁,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判處監禁2年半至3年不等。司法覆核「常客」、長洲居民郭卓堅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政府取消批准新界原居民興建丁屋的政策。 指丁屋政策本屬臨時恩恤 兩被告為民政事務局長及地政總署署長。郭在自行撰寫的入稟狀表示,丁屋建屋政策違憲違法,時任新界民政署長黎敦義於1972年,在立法局宣布實施丁屋建屋政策時,強調有關政策只是中短期設施,屬臨時的恩恤政策,而非原居民特權。惟有關政策實施至今已43年,政策對其他本港市民不公,認為應適時取消有關政策。 【案件編號:HCAL2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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