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八旬老婦於上水古洞麒麟村租用一塊地皮,興建鐵皮屋作藝術工作室,教導銅雕塑造課程等。惟該地皮去年易主,老婦疑因拒絕簽新租約,鐵皮屋遭人以挖土機強行拆牷C事後兩間物業管理公司及其兩名董事被裁定強行進入罪罪成,各罰款3000元。老婦認為鐵皮屋被拆,對其收入等造成損失,日前遂入稟高等法院,向物業管理公司等人索償逾315萬元。 申索人為何美媛,4名被告分別為俊發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其董事楊曉瑩,以及盈卓物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與其董事黃凱斌。入稟狀指出,去年8月14日,一群男子闖入涉案地皮,以推土機拆狾顗瘍K皮屋。警方調查後拘捕兩名男子,兩男子承認在眾被告的指示下行事,眾被告被控強行進入罪。經審訊後,眾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各罰款3000元。 涉租約糾紛 兩董事背後指使 申索人認為,黃凱斌與楊曉瑩為事件的始作俑者,利用兩間公司犯案,令她損失,遂入稟索償315.8萬元,當中包括110萬元收入損失及82.3萬元鐵皮屋內各銅雕工具的費用。 資料顯示,楊於強行進入案審訊時曾出庭自辯,指清拆何的鐵皮屋獲涉案地皮的新地主合法授權,承認因何拒絕與新地主簽署租約而拆屋。 【案件編號:HCA3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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