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民連成員古思堯今年7.1回歸紀念日時,被指在灣仔會展外焚燒區旗,事後被捕。古思堯昨否認一項侮辱區旗罪,他答辯時表示「我係故意焚燒區旗、侮辱區旗,我唔認罪」。古在庭外稱,預計被定罪的可能大,有可能被判囚半年,他又稱「預先慶賀我坐第5次監,飲杯」,隨之舉飲手上的玫瑰露。 稱故意辱旗 不認罪 控方透露,將有8名警員作控方證人,並由警方提供一段長約23分鐘的影片作證物。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6日預審,其間批准被告以200元現金保釋。 根據資料,案發當日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曾健成及古思堯等示威時,焚燒一個印有「主權在民理所當然、堅持抗爭專政必亡」的信封,以及特首梁振英頭像相片,其間古思堯將塑膠區旗貼到焚燒中的紙張上, 曾被警方警告,其後被帶上警車帶走。 【案件編號:ESCC40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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