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運輸工人今年1月,在紅磡偷取一捆報紙被便裝警長撞破,即駕駛貨車逃去。工人聲稱當時只想逃走,無意傷害任何人,惟他在警長登上客貨車制止時,以飄忽不定的駕駛方式,企圖把警長拋出車外,警長在糾纏間連開4槍,右腳遭客貨車輾過。工人早前承認盜竊、拒捕及傷人共4項控罪,法官昨斥責他罔顧警長生命安全,加上違反緩刑令,判處他入獄兩年半,停牌5年。 官斥罔顧警長生命安全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繆富邦(35歲)干犯的傷人罪,屬同類型案件中最嚴重。案發時,涉案警長從客貨車中跌倒在地,被告明顯知道警長會跌在離客貨車不遠的地方,惟被告仍選擇朝警長的方向駛去,輾過其右腳,罔顧對方的生命安全。 【案件編號:DCCC 5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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