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峰會通常是大國博弈場合,不過巴黎會議似乎有點不同,一些日以繼夜開會的談判反而聚焦在一些最細小的島國上,這些島國的存亡某程度上就看峰會的成果。這種改變或可帶來一批比原先估計更嚴謹的政策目標,但問題是,這些目標是否真的做得到。儘管最終協議的政策目標仍會是到2100年把全球平均溫度升幅限制在比工業革命前高2℃以內,但最終協議文本勢將包括更具挑戰和志向的目標:即把長遠升溫幅度控制在1.5℃以內。這正是從馬爾代夫到安提瓜和巴布達等過百個備受氣候變化威脅的發展中國家在峰會期間極力爭取的新標準。 寫入協議對美國等為其背書的大國來說其實沒有什麼法律約束力,可是對那些最迫切面臨氣候變化威脅的偏遠小國來說,這已是其努力的最大證明。哥斯達黎加關注環境問題的非政府組織創辦人阿拉亞(Monica Araya)說:「小人物推動了大人物,這是重大故事。」(華盛頓郵報/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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