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屆區議會選舉出現種票事件,4年過後陰霾未退,有市民稱收到並非居於自己住址的人的投票通知書。居於黃埔花園10期單位的業主蔡小姐表示,昨發現選舉事務處將一封寄予「葉少芳」的投票通知書,但從沒此人居住於其住址,大廈管理員亦引述指同一大廈有多個類似個案。她帶同投票通知書到票站向工作人員查詢,被告知郵局會統一處理有關信件。 另外,昨日有票站職員疑人手出錯,被揭發向選民派發已蓋印的選票。在屯門友愛南選區,人民力量候選人錢寶芬的監票代理人朱智安指出,昨日下午約4時,在投票站內發現,負責派發選票予選民的票站工作人員,向一名選民派上一份已蓋上剔號、代表「已投票」的選票,他立即向票站主任投訴,「張選票係剔2號,即係投畀我]對手(編按︰另一候選人為民建聯曾憲康)」,他指票站主任翻查選舉條例後,宣布該張選票無效。 朱智安引述票站主任解釋,指可能有選民無對摺選票放入票箱,而直接將選票連墊底板交還予工作人員,「睇漏眼」下,循環使用墊底板時「出事」。選舉事務處回應指出,事發後已加派人手,確保選民會將其選票投入票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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