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區選投票前夕,西貢運亨選區候選人范國威遭同區對手前經民聯成員申偉基入稟高院控告誹謗。申偉基指范的競選文宣提及「選舉主任證實申偉基涉舞弊」,范另撰文提及曾接獲申來信,提議容許內地執法機關來港執法以打擊電話騙案,指控身為律師的申偉基不懂《基本法》。申指范的指控均是錯誤及誹謗,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及向范索賠。 申偉基要求頒禁令索賠 原訴為經民聯前成員申偉基,被告是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根據入稟狀,選舉主任只是指原訴有可能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並質疑范引用的選舉主任信件的真偽。原訴人解釋只在電郵中向范提及中港執法機關合作,故認為范的指控不公平。 范國威昨回應,申在區內懸掛橫額指控他涉偽造選舉主任文件,他已向申發出律師信,要求申在發信日起的7日內,於《蘋果日報》及《東方日報》刊登聲明,撤回有關指控及向他道歉。申偉基及范國威均出選西貢運亨選區,同區對手為黎子華。 【案件編號:HCA 2703/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