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匯豐銀行3名前客戶經理及前財富管理經理,涉於2012年使用共28張虛假的單位信託基金認購委託單,向匯豐銀行訛稱有6名內地客戶認購共超過7460萬元的基金,3名經理意圖因而獲發共逾23萬元佣金。惟根據入境處紀錄顯示,部分客戶在委託單上列明的簽訂日子,根本不在港,甚至根本沒意認購有關基金。 獲逾23萬佣 1人認罪 前客戶經理周倖如(前稱愛新覺羅札蓉)昨承認兩項欺詐罪,押後至12月1日判刑。另外兩名被告前財富管理經理周俊彥(31歲)及李莉(28歲)則否認7項欺詐罪及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受審。兩人涉欺騙匯豐的佣金及向周提供約20萬元的報酬或佣金。 案情指出,周分別在2012年4月及9月期間向匯豐銀行提交共14張載有虛假資料的認購委託單,導致匯豐有可能因違規銷售而遭監管機構調查或處分。周昨認罪後獲准保釋候判,以便安排歸還所涉款項事宜。案件下周二(24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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