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移民婦與丈夫今年6月,帶同大型行李在上水港鐵站乘車到落馬洲,港鐵職員欲票控卻遇反抗,丈夫以粗口辱罵職員,婦人則推職員胸口及「叉頸」,並稱「你唔好非禮我」。婦人昨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斥她「惡人先告狀」,非一時衝動犯案,考慮將她判監,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其間批准她保釋。 辯方求情稱,被告李翠霞(33歲)去年才定居香港,一家三口現靠綜援生活,被告仍在適應香港的環境和生活,感到受歧視,壓力大,一時衝動犯案。辯方又強調被告並非水貨客,請求法庭判以緩刑或非監禁刑罰。 求情稱受歧視 官﹕考慮判監 裁判官斥被告「惡人先告狀」,知悉港鐵職員緊隨其後上車,在車上有時間冷靜,卻「變本加厲」,非一時衝動下犯案,應慶幸職員傷勢較輕,若他不慎跌在路軌上,後果不堪設想,積極考慮判她即時監禁,但被告初犯,將案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被告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 案情指出,被告今年6月27日因帶同大型行李乘車,遭職員票控,兩人拒絕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並登上列車,及後再被另外兩名職員截停,被告向其中一人稱「你唔好非禮我」、「你有乜狣v阻止我離開?」並推倒職員,及後被捕。被告在警誡下稱,若非職員推她,不會襲擊職員。 【案件編號:FLCC46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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