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協助12歲外孫肖友懷(懷仔)在港逾期居留9年的老婦周紹璇,早前承認一項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罪,裁判官昨接納其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外祖母代兼母職」值得同情,判監4個月監禁,緩刑3年,但強調本案特殊,不希望案件成為日後量刑指標。 義務代表周紹璇(66歲)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求情指出,據2006年至今的同類案件定罪紀錄,38宗教唆及協助他人違反逗留條件案中,35宗案件的被告均被判處非即時監禁式刑罰,潘熙又引用無證女童墮樓事件父母的案例,指其父協助他人違反逗留條件,亦判緩刑。 懷仔親撰求情信 「願代婆婆坐監」 潘熙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懷仔親撰,請求法庭原諒婆婆,「願意代婆婆坐監」;潘又指出,社會上很多陌生人都有協助撰寫求情信,更有人資助他們的生活,亦有人願意每星期3天到深圳教懷仔讀書。 潘熙稱,周婆婆看到無證女童跳樓自殺一事,擔心事件會發生在懷仔身上,故帶懷仔到入境處自首,主動向入境處人員和盤托出,屬重要的求情因素。 潘又稱,懷仔逾期居留一事被傳媒廣泛報道,他們事後在網上受到惡意攻擊,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聞言問及攻擊的影響力,指「佢成日上互聯網睇洁H」潘稱,周一家受鄰居白眼,要承受很大心理壓力,已受到懲罰,請求法庭「從輕發落」。 官:本案特殊 不希望成量刑指標 馬官判刑時指出,無論結果如何,看到公眾伸出援手幫助,感到人間有情,求情時聽到案件背後的故事,得悉事件起因全因周生了一個「反叛女」,事後派出感化官作獨立查究,相信感化官的專業,認為故事可信,並接納辯方的求情。 馬官指出,其他案件沒有特別案情,一般判處數個月即時監禁,因逾期時間愈長刑責愈大,但本案特殊,認為周「外祖母代兼母職」,值得同情,不希望成為日後的量刑指標,判周監禁4個月,緩刑3年。 【案件編號:STCC29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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