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水圍圍內村村民去年5月晚上,涉襲擊開車房的同村村民,用刀涉捅向對方胸腹27下,其中致命一刀直插心臟,車房東主送院前已沒心跳及脈搏,送院後證實死亡。村民被捕接受警誡時稱,車房東主曾數度毆打他,「我怒火中燒,要找他出來」。村民昨否認一項謀殺罪在高院受審。 被告稱曾數度遭毆打 報稱無業的被告廖新江(54歲)被控於2014年5月23日在上水圍門口村一間士多內,謀殺車房東主廖榮生(47歲)。控方開審指出,被告及事主同為圍村內同姓村民,事主於2009年4月曾與被告打鬥,被告因而受傷。 同村村民目睹被告持刀追趕 控方續指出,事發當日,在粉嶺開車房的事主於晚上10時半離開圍內村往車房,其間女村民廖慧芬(譯音)聽到另一女村民大叫「有人打交」,廖慧芬認為聲音來自門口村附近公廁,遂走往該處查看。她當時看見事主面向地,被告則毆打事主的背部近頸位置。她見狀立即往通知事主家人,她折返現場時事主已伏在鄰村門口村一間士多內。 控方續指出,根據事發日在該士多打牌的謝學永(譯音)的口供,晚上約11時聽到爭吵聲音,其間滿身鮮血的事主突然衝入士多,被告持刀從後追趕,當謝欲離開時,見事主已倒地,被告則坐在事主身上企圖再用刀插向他,後來見事主動也不動,被告則消失了。 警方後來接報到場,巡警在案發現場附近發現被告形[可疑,其身上衣物染有血漬。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事主曾數度毆打他,令他一直憤憤不平,要找事主出來;他又承認把插傷事主的刀放在手提袋內。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5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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