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5月犯下台北捷運4死22傷慘案的鄭捷,犯後一直拒絕道歉,直到高院辯論終結前,他突然改口說抱歉,但家屬不接受,高院30日審結,仍將鄭捷判處死刑。 高院將鄭捷判死的主因,除了佐以精神鑑定報告及證人證詞外,法官從審理過程根本感受不到他有悔悟,求其生而不可得,因此判決死刑。 在押的鄭捷(圖)未到庭聆判,有2名被害人及死者家屬到庭聆判。 鄭捷於去年5月21日在捷運板南線龍山寺到江子翠站間持刀殺人,造成4死22傷。新北地方法院3月6日宣判,法官依4個殺人罪判死刑,以及就傷者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期,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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