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校長馬斐森昨對疑似校委李國章發言錄音外泄提出譴責,指所有違反保密原則的行為都不可接受,而香港及港大一直有泄密,在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加入校委會前就存在。他舉例,早前教資會《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RAE)報告提前泄密給傳媒,就令自己「很難做」(made my job very difficult)。 翻查資料,今年1月教資會發布RAE報告前,《文匯報》在獨家報道中引述報告數字,指港大法學院表現不及中大,又批評前院長陳文敏貽害法學院。 馬斐森稱很高興校委會決定調查,不單是錄音事件,也包括之前多宗泄密。對於港大就錄音事件報警被質疑是浪費警力,他說未必一定要預設涉刑事成分才可報警,校委會只是做應做的事,警方會決定如何運用資源。警方將事件列作求警協助,據了解,警方稍後要向校委會秘書處確認錄音是否為校委會議內容,才能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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