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的兇嫌鄭捷,一審時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案件上訴至高院,預定將於本月30日宣判,但因鄭捷羈押期將滿,27日上午被提訊召開延押庭,庭訊僅2分鐘就結束,因鄭捷僅簡單回答「沒意見」和「我不想聽判」。 鄭捷一審時,新北地院在審判書中痛斥鄭捷,性格如豺狼一般兇殘無情,犯後無絲毫愧疚之意,惡性重大至極,人神共憤,且其難以教化,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判鄭捷4個死刑,8個8年有期徒刑,2個7年有期徒刑,5個6年有期徒刑,1個5年6個月有期徒刑,6個5年2個月有期徒刑,加總共144年6個月有期徒刑。 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日前鄭捷被提訊時曾表示不想聽判,27日因他羈押期快滿,所以被提訊召開延押庭,被法官問到「本月30日宣判當天是否要出庭聽判」,鄭捷則說:「不想聽判」,庭訊只進行2分鐘就結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