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溫哥華市政府立法規管大麻店舖進入第二階段,市府收到的176個申請當中,只有11個能夠進入下一輪申請程序,另外30間因為店舖之間的距離太近要接受篩選。而其餘百多間大麻店舖則未獲審批,需要在限期內關閉。 溫市政府早前推行規管大麻店舖政策,要求店主向有關當局申請經營牌照,監管店舖位置和分佈。在8月21日限期前,市府共收到176個申請,經審核後,當局宣布其中11個申請符合市府提出的所有條件,包括遠離學校和社區中心,將可進入申請程序的第二階段,包括諮詢公眾意見,決定是否批出經營牌照。 30申請大麻店相距少於300米 另外30個申請則因為與其他大麻店相距少於法定的300米,需要進入篩選程序,以計分制的方式決定誰能繼續在原址開店。而不合資格的可以在6個月內另覓新址,並重新向市府申請。 剩下的135個申請則因為不符合市政府的土地用途條件(zoning requirements),需要在六個月內關閉。市政府表示,這星期內會向該批申請人發出通知,同樣他們可以在6個月內為店舖物色新址並重新申請,但須符合市府早前定下的各種標準。如果獲得審批,一般大麻店的經營牌照費用為3萬元,而慈善團體的費用則減至1千元。 市政府表示,沒有在8月21日限期前提出申請的大麻店,一律要即時關閉,否則會對店主罰款,甚至起訴。市府又表示,暫時沒有計劃開放第二批申請,目前只會集中處理好首批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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