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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時事點對點﹕七警與曾健超同日起訴 惹公平爭議

【明報專訊】˙今日香港

˙七警案提堂×程序公義

新聞撮要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指向警察淋液體,其後疑被7名警察帶至「暗角」拳打腳踢。事隔逾一年後「七警」及曾健超於10月19日一同被落案起訴,先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8人均毋須答辯,獲准保釋候訊。

7名被指毆打曾健超的警員,分別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英文“O”記)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九龍東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以及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控罪書指7名警員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的變電站外,有意圖非法及惡意導致曾健超的身體受嚴重傷害。偵緝警員陳少丹被指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房內襲擊曾健超。

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七警案押後至11月17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法庭職員向七警讀出控罪,他們均表示明白。裁判官批准他們各以現金1000元保釋,並下令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情。

律政司長:檢控以政治中立為原則

七警辦理保釋手續後,曾健超抵達法院。控罪書指曾健超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和道隧道頂花槽上,將膠樽內的液體潑向龍和道,多名警員被潑中。他亦被指其後在花槽上抗拒制服他的4名警務人員。法庭職員向曾健超讀出全部控罪,他語帶堅定地說「我明白」。辯方表示未收齊控方的文件,要求押後至12月9日預審;裁判官批准,並允許曾健超以現金300元保釋。

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認為事發一周年才檢控有政治考慮,律政司長袁國強否認,指律政司所有的檢控以政治中立原則處理,在小心和全面考慮適用法律、相關證據和《檢控守則》,及本地資深大律師和海外御用大律師提供的獨立法律意見後,作出上述檢控決定。袁國強也指出,兩案在短時間內發生,屬同一系列不同階段的事件,為公平起見,決定將兩案一併考慮,並讓兩案涉案者同日提堂和陳辭。

李柱銘:可能是為了安撫警隊

不過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不同意,認為兩宗案件將由不同級別的法院審理,「有關安排根本不見得有任何實質公平、公正的意義……反過來會令人覺得,袁司長極有可能是為了安撫警隊,所以特地在起訴7名警員的同時,為『公平起見』而起訴曾健超」。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則關注,曾健超當時因涉阻差辦公、非法集會及無帶身分證明文件被捕,但其後獲無條件釋放。如今警方突然重新拘捕他,令人費解。

除此之外,曾健超透露在1月的認人過程中,警方不依常規程序安排認人,沒有依照疑犯跟戲子並排的正常安排,而且疑犯可全程拒絕睜開眼睛及抬頭,是完全違反程序公義。時任警務處長曾偉雄回應指對任何被捕者都一視同仁,所有的案件中,任何涉案者不論其職業或背景,包括被捕警員,同樣有權利保持緘默及不合作。保安局長黎棟國強調,任何案件均須跟足程序處理、尊重程序公義,加上個案涉及公務員,要向律政司尋求指示,強調當局並無怠慢。

——綜合《明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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