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被《福布斯》列入十大最受關注女性企業家的內地女商人,2007年斥資1720萬元購入被指為「愉景灣稀世海隅豪宅」的尚堤頂層複式單位,享受3年「無敵」海景後,被同一發展商屋苑「津堤」遮擋部分海景。女商人指發展商香港興業及其代理誤導及售樓書陳述失實,興訟索償。法官昨頒下判辭,認為女商人一方未能證明售樓書陳述失實及其代理口頭誤導,裁定女商人敗訴及須為發展商支付訟費。
原訴人楊丹丹自稱科學家、發明家及企業家,與丈夫及子女長居加拿大。楊於2007年12月購入尚堤第5座翠廬頂層20和21樓D室逾2000平方呎複式單位,作投資移民來港之用。
法官:售樓書有免責聲明
法官在判辭表示,售樓書附有免責聲明書表示「所有資料及圖片只作參考用途」及「發展商可能在沒有事先通知情况下隨時對未來的規劃作出修改或變更」,免責聲明書如此清晰,法官認為一般人不會將售樓書的描述視為事實;原訴人不應在無作其他查證下,單一依賴售樓書便認定尚堤必定比「津堤」高,而應查找公開的規劃草圖參照。
原訴人認錯代理及參觀單位
另外,針對香港興業代理涉誤導一事,法官批評楊的庭上證供不理想,楊先認錯帶她「睇樓」的代理,其後又記錯當日代理帶她參觀的展示單位地點。楊在盤問下承認,她並沒有問過代理單位是否享有「永久的海景」,也認同代理不曾聲稱單位會享有「永久的海景」。
法官最後表示不質疑原訴人因部分海景被遮擋而沮喪,但他裁定楊一方沒有法律及事實根據,故裁定楊敗訴,並須支付香港興業一方的訟費。
【案件編號:HCA17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