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單親家庭主婦因「執屋」問題,今年7月以衛生巾塞進女兒的口令她「甩牙」、「飛」字典與廁所擦及用掃把打等方式三度體罰13歲女兒。親戚發現事主遭體罰受傷後將事件告訴社工並報警。主婦昨承認虐兒罪,裁判官寄語被告善待女兒,押後至10月5日判刑。 事主:沒執屋三遭罰 48歲家庭主婦昨承認3項虐兒罪。案情指出,被告為單親媽媽,與13歲女兒同住。女兒為警方錄取口供時透露,今年7月13至19日被母親體罰。她表示,由於沒有「執屋」,被告把一本字典擲到她的左手。數日後,被告又因「執屋」問題,把衛生巾塞進她的口內,令她一隻鬆動的牙齒脫落及流血。 被告稍後再因相同原因,以掃把打她左膝,她逃走期間,被告踢了她一下並用廁所擦擲她。事主驗傷後發現左手及左膝均有瘀傷等。被告警誡下承認曾打女兒,但並非存心傷害對方。被告表示想「教女」,惟使用了錯的方式,現已後悔及承認過失。 辯方求情稱被告患有抑鬱症,其女兒現就讀中一,處於反叛期,被告不懂處理才用錯的方式管教。另外,被告所獲的贍養費被扣減,她又不符合申領綜援資格,令她面對經濟壓力。辯方又說,社署已介入事件,其女兒被判18個月保護令,現入住關愛中心。裁判官寄語被告善待女兒,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報告,押後至10月5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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