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旺角昨日發生印傭照顧兒童期間引起懷疑受傷報警事故。昨晨9時許,白布街2號一單位內的女僱主,在3歲女兒身上發現紅印,擔心是印傭所為,報警求助。警方到場調查,之後將女傭帶署,女傭帶備個人物品「拖篋」同行。警曾留意事件會否涉及虐兒,調查後發現不涉刑事成分,女傭獲釋離開。 女僱主報警 警指不涉刑事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相信是有人替女童換衫時,不小心刮傷幼兒背部。現場為白布街2號一單位,昨晨9時許,48歲葉姓女僱主懷疑41歲印傭向其3歲女兒施虐,遂報警。警員接報到場,召喚救護車將女童送院檢驗,外傭則手拖行李篋被帶署調查。女童幼兒到院後毋須接受治理,外傭其後亦獲釋。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署任主席容馬珊兒表示,如外傭因與僱主有爭議被即時解僱,按法例須設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等賠償,除非外傭涉不當行為及遭法庭定罪,否則僱主不可不支付此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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