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早前健身美容中心舒適堡有職員涉犯《商品說明條例》案,工聯會議員鄧家彪表示自己今年至今接到3宗有關健身中心不良營銷手法投訴個案,最嚴重涉案金額近9萬元。消息指涉事公司是California Fitness(加州健身)。鄧建議政府重新考慮對預繳式消費及消費型長期服務合約引入7天冷靜期。 California Fitness涉事 鄧家彪指出,投訴人主要指控相關健身中心長時間疲勞轟炸、職員圍攻推銷,令消費者簽下數萬元卡數及長期合約。他認為目前《商品說明條例》不足以保障消費者,他又批評有受害人合約年期長達5至10年,他質疑超長期合約是否恰當。 鄧又表示,今年接獲有關健身中心不良營銷手法投訴個案,最高金額達8.9萬元。事件今年6月底發生,當事人林先生(化名)在有關健身中心灣仔店試玩後,快要離港的他已表明沒興趣入會,仍被銷售人員以兩小時「疲勞轟炸」推銷,最終他不堪壓力簽下合約,簽下共2.9萬元的5年會籍及6萬元的100堂私人教練課程。 鄧家彪的議員助理李樂昕指出,消委會及海關7月初表示正跟進該事主個案,7月底海關已向他錄口供,然而至今未有消息。 精神病患被迫簽6.8萬合約 另一案件家屬柳小姐指出,患精神病的弟弟5年前曾在該健身中心旺角分店被強行游說購買白金會籍和購入私人教練訓練過程,共花費約6.8萬元。事後經她報警與中心交涉,對方最終賠償當中七成金額。鄧家彪建議每逢涉及精神病或智障人士在健身公司簽署有關合約前,可考慮要求監護人必須在場。 California Fitness亞太區市場部總監陳小姐回應本報指出,公司重視所有與顧客相關查詢。他們不容許員工用不良手法推銷,但她表示很難為「不良手法」例子逐一說明。她又說,若有任何政府部門需調查不良銷售案件而接觸公司,他們願意配合。她表示自己手上未有案件詳細資料,故不便具體評論事件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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