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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口頭承租現金交收 無單難查

【明報專訊】洪水橋和平新村寮屋涉非法改建兼出租,但要找出法律責任誰屬,一點不容易。涉事寮屋的租客去年年底租約屆滿後繼續租住,但由以往與「畬發展公司」簽署白紙黑字租約,改為與不確定身分的中間人口頭承租、交租亦由銀行轉帳改為現金交收,並沒有留下任何單據憑證,難以追查。

涉事地段的註冊業主是「鄧輯五祖」,其司理包括鄧萬安、鄧康寧、鄧耀榮、鄧其禮等。本報記者曾到上述人等分別位於元朗塘坊村、坑頭村、坑尾村的住所查詢,但找不到上述人等,記者向其家人留下聯絡方法,但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發信要求寮屋租客遷出的是「凱聰有限公司」,其股東鄧美兒被指曾於今年親自到寮屋向租客收租。記者其後致電鄧美兒,欲查詢她與地段業權人鄧氏的關係、以什麼身分出租上述地段、是否與涉事地段違規改建有關等,鄧美兒先稱不會回應傳媒查詢,又指已將所有受影響者「原區安置」,當記者續問何謂「原區安置」、有否向地政總署申請改建寮屋時,鄧美兒以其公司為私人公司為由拒絕回答,隨即掛線。

收租者拒回應有否申改建

記者亦曾致電被指要求寮屋租客遷出、於今年到寮屋向租客收租的「甯地產公司」項目發展經理趙國浩。趙稱「不清楚,你(指記者)向相關人士查詢」後隨即掛線。至於由1990年代至2014年間與寮屋租客簽約的「畬發展公司」,其負責人黎先生稱「已經過去了,現在說都無意思」,隨即掛線。公司註冊處並無「甯地產公司」及「畬發展公司」的註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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