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輛七人車昨日凌晨駛至中區夏愨道時爆胎,在中線拋錨,車上兩名男子在馬路中心換胎期間,一輛「P牌」私家車駛至收掣不及,撞傷其中一人,P牌車司機亦告受傷,兩人送院治理後俱無大礙。 兩名傷者中,59歲姓廖被撞男子頭部受傷,救治後情G滿意;22歲姓袁P牌私家車男司機則因頸痛送院。 事發昨日零時許,廖乘坐69歲姓陳男友人的七人車,沿夏愨道駛至近添美道時,司機發現左邊車輪爆胎,兩人於是將車停在中線,一起下車換胎,其間袁駛駕P牌私家車駛至收掣不及,將廖撞至拋起撼向撞風玻璃再反彈墮地受傷,袁亦受輕傷,兩人之後由救護車送院。警方正調查車禍起因。 有汽車專家指出,車輛行駛中爆胎,司機應慢駛至路肩停車及亮起「死火燈」,然後在車後約20至30米處放置三角形警告牌或水桶等物件,提醒後上車輛,確定安全下始可換胎;若交通環境危險,則應召喚拖車或報警,等待期間切勿留在車內,若出事地點在彎路,應站在車後的路壆或行人路上,讓後車可及早看見有人;若是直路,則應站在車前安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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