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針對以信用卡付費的電召「白牌車」服務,昨展開代號「破繭」行動,派警員喬裝乘客分別在九龍5處地點,用手機應用程式傳召5部私家車;當抵目的地後,警員確認經信用卡完成過數支付車資後,即表露身分拘捕司機。其後警方再根據資料,分別到Uber位於長沙灣及中環公司調查,拘捕3名職員、檢走多部電腦及大批文件帶署。
職員涉教唆 司機涉無三保
早於上月13日,本報曾報道電召汽車手機應用程式Uber(優步),其合法性受到非議(圖3);記者分別以乘客及司機身分,試搭及申請任司機,偵查其運作模式,發現有可能觸犯法例。
案中被捕8人,包括3名Uber男職員,21至29歲,涉嫌「協助及教唆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協助及教唆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罪名,將被通宵扣查;另5名電召男司機,28至65歲,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罪名,全部暫准保釋,9月中旬返警署報到。
警:有信心夠證據檢控
西九龍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總督察孔憲裘表示,涉事的租車公司運作1年多,屬國際集團,但強調警方有信心有足夠證據檢控有關司機,若遇到檢控問題,將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指引;並提醒市民使用此等白牌車服務,一旦發生意外,會喪失第三者責任保險,導致無法追究,呼籲市民切勿使用白牌車。
消息稱,昨晨9時許,西九龍總區人員展開代號「破繭」行動,派員喬裝顧客分別在秀茂坪、尖沙嘴、沙田及小瀝源等5處,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租用5輛私家車。當抵達目的地九龍城陶域道後,警員以信用卡繳付70至170元不等車資,在確定成功過數後表露身分,拘捕5名司機帶署扣查。
5處召車 抵達過數後拘司機
至昨午2時許,西九龍警區重案組1隊探員在科技罪案組人員陪同下,到達Uber位於長沙灣道681號貿易廣場地下的招募中心搜查,拘捕3名男職員及檢走電腦及文件等證物帶署。另一批探員則到上環皇后大道中299號Uber總公司辦公室調查,再檢走大批文件及手提電腦等帶署調查。
Uber昨晚接受傳媒查詢時回應,一直以來香港市民已明確、清楚的表達,欲享有更多元化和更完善的交通方式;每名Uber司機都必須通過全面的背景審查。Uber百分百支持與該公司合作的司機,亦期待與有關當局通力合作,推動完善現行的法例,將乘客及司機的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不少外國傳媒,包括《財經時報》、《華爾街日報》等都有報道本港警方昨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