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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被質疑買鞋換原因 刀手被告:因為我鍾意

【明報專訊】《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在西灣河海旁被斬傷,案件昨於高院續審。次被告黃志華自辯時承認,案發當日中午他曾經購置新鞋。但主控官質疑,售貨員的證供顯示黃的鞋仍很新淨,黃聽罷語帶激動地說:「因為我想買鞋囉,因為我鍾意,因為我想買囉!」

主控指怕舊鞋留有痕[

主控官黎德誠昨盤問次被告黃志華(39歲)時表示,黃行兇後怕舊鞋留有痕[,遂於當日購買新鞋,並把舊鞋扔掉,黃隨即否認。黎德誠續問黃,為何案發後與首被告葉劍華(39歲)前往內地,黃回應說﹕「我經常都返大陸,我返大陸K骨、玩囉。」

黎德誠質疑,黃供稱案發當日與葉前往九龍塘德雲道,欲向前僱主追討欠薪,但他從沒有在錄影會面向警方提及。黃表示警員「無畀機會我講」,又稱所有口供均是警員教他說的。黎誠德反駁,醫療報告顯示劉進圖身上有6處傷口,但黃於錄影會面說他斬了劉3刀,質疑警員若真的教他作口供,為何不教他說斬了劉6刀。黃回應說當時警員只教他說「斬鰲X刀」,故他隨口說斬了3刀。

黃續稱,重組案情亦非在他自願下進行,因為警員曾威脅若他不肯合作,將把他送返內地受審。黎誠德質疑,案件重組時有大批市民圍觀,反映當時很多人知道他已回港,但他仍與警方合作。

藏劉照片手機 稱向胞妹借用

黎德誠續說,警方案發後曾在黃的手機內,找到一張劉進圖的照片,黃回應說該手機是他案發前約半個月向胞妹借用,電話號碼亦是由胞妹登記,他不知道劉的相片為何會出現,「可能係公安放入去」。黎德誠質疑,若手機原本是黃的胞妹所有,為何通話紀錄顯示該手機曾致電首被告葉劍華?黃稱胞妹與葉相識。控方續問,其胞妹雖然把手機借給黃,但她本身有另一部手機,為何要使用借了給黃的手機?黃隨即語帶激動地說,「當時鰜峊齱A佢(胞妹)薔峞A我唔會考究佢用邊個電話!」

押返香港照片未見傷痕

對於黃早前投訴在內地被扣押10天期間,曾遭公安恐嚇及嚴刑逼供。黎德誠出示數張黃被押返香港後所拍攝的照片,指他身上沒有任何傷痕,而且案件於裁判法院提堂時,黃的代表律師亦從沒向法庭投訴黃曾經被公安毆打。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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