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絡拍賣開始,質疑與反對的聲音就未停止過,法院的做法被拍賣業界指為「非法」。而其中拍賣主體不明、監督缺失是兩大爭議焦點。 「像在賓館找拍賣場地」 《新京報》報道,2012年7月,浙江省高級法院與淘寶網合作開通「司法拍賣平台」完成「首拍」,寧波市鄞州區法院和北侖區法院以賣家身分分別拍賣一寶馬7系轎車與歐藍德轎車,分別以33.09萬元與6.7萬元成交。翌日,中國拍賣行業協會即發聲明,指浙江省高院做法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有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拍賣的相關規定,將對拍賣市場正常秩序造成極大影響。 而作為賣家之一的北侖區法院對外委託辦公室主任李英曾回應稱,法院可以作為自行拍賣的主體,而淘寶網的作用「就像是在賓館找個拍賣場地」。淘寶網司法拍賣平台項目負責人施華亦稱:「淘寶網在此次司法拍賣中只是扮演了第三方的角色,提供在線司法競拍的技術支持,沒有從中獲得任何佣金和費用。」 斥淘寶「赤裸裸壟斷」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雙舟教授則認為,「不收取佣金並不等於不獲取利益」。網站獲利並不一定為直接的服務費或佣金,而是間接利益,如增加瀏覽量、提升關注度,好比做了一次免費廣告。 廣東東莞市利東拍賣有限公司拍賣師謝衛鋒撰文稱:「拍賣人是依照《公司法》依法設立的拍賣企業,人民法院顯然與《公司法》沾不上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搖珠抽籤選定拍賣機構,而淘寶模式則是一種赤裸裸的壟斷。」 《法制日報》引述中紀委前副書記劉錫榮說:「觀點交鋒的背後是利益博弈」。 他認為,爭議是典型的權力干擾資源配置,既得利益群體既是收取佣金的拍賣公司,也可能是享受分成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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