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輕度弱智的無業男與同樣有智力問題的妻子,誕下患輕度弱智、過度活躍及專注力不足的女兒。惟無業男在女兒4至7歲期間,兩度親吻她的身體及用陽具觸碰其下體。他昨承認兩項非禮罪,獲准保釋候判。辯方求情時引述精神報告,指被告生性「無憂無慮、天真」,指他犯案只是「一時貪玩,絕無性方面的動機」。 稱貪玩 絕無性動機 44歲被告原被控一項企圖與13歲以下女童性交罪,獲准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根據控方案情,被告於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在寓所脫掉女兒X的衣服,吻其胸部、乳頭及下體,被告警誡下稱只是「一時貪得意玩惜惜遊戲」。被告又於相同時段內某天,聲稱與X玩「插插遊戲」,在上述單位再次脫掉X的衣服及褲子,用陽具觸碰她的下體,但沒有插入其陰道。被告警誡下表示只想教導X不要與其他男人玩此遊戲,而其陽具僅接觸X下體1秒,亦沒意圖插入其下體。 妻同有智力問題女兒想見爸爸 辯方透露被告曾於不同連鎖食肆工作,獲上司賞識擔任管工。他於2007年結婚,現時靠綜援過活。 辯方指本案與同類案件不同,被告「一路以螫五茪k,只想個女開心」,另引述X的心理報告,指她對於與被告長時間相處有保留,但同時她很想「見到爸爸」,更不斷向母親要求見被告,若見不到便會哭泣。被告的精神報告亦顯示,他「知自己唔係好琚A但(案發時)無向性方面諗」。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其間索閱被告的感化和心理報告,並准許被告探望住在家舍的女兒。 【案件編號:HCCC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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