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媽在公園跳廣場舞,已被不少人視為擾民,而廣州市人大代表近日就視察市公園建設管理情況。據統計,自2011年起,廣州每年接到約7萬宗包括公園噪音等噪音投訴,去年更高達77154宗,平均每天約200宗。有見及此,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展開公園噪音測控設備研究,並將在市屬公園進行噪音測控試驗,再在全市推廣。 香港媒體報道,新的《廣州市公園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對公園的噪音管控進行嚴格規定。條例明確指出,每日下午1時至3時、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8時,全面禁止在公園進行使用樂器、音響器材、歌唱等大音量活動。為配合條例順利施行,市林業和園林局表示,將在試點成熟後在全市公園配置噪音監控設備,督促園方在顯著位置、健身及娛樂活動區域設置告示牌,告知市民環境噪音限值和活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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