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輿論去年中旬整理中國內地2008年以來40名因突發事件被免職官員中已有半數復出後,《新京報》引述學者分析稱,中共中央政治局26日通過的相關條例與規定後,對幹部的選任將有嚴格規範。 《新京報》去年8月曾報道,中國大陸2008年以來引起輿論關注的52名官員免職案中,40名因突發事件被免職的官員已有半數復出。 報道指出,導致內地民眾開始向外購買外國奶粉並造成香港等許多地區、國家奶粉被掃光困擾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中,被免職的3名河北省石家莊市領導,包括當時任市委書記的吳顯國、市長冀純堂、副市長張發旺都已經復出。 此外,包括2008年造成277人死亡的山西省襄汾潰壩事故,同年4月28日發生的膠濟鐵路重大事故、2010年11月15日發生的上海膠州路大火等,也都發生省長等免職官員「集體」復出現象。 《新京報》27日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26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關于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進一步用紀律與規矩管住大多數黨員幹部。 報道稱,「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對中央巡視的工作內容,包括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情況、選拔任用幹部情況等作出規定。 報道引述北京的學者認為,上述條例內容是中共十八大後中央巡視制度的新突破,成為從嚴治黨的重要平台。 但有內地網友列舉中共過去數度頒布新規定聲稱要從嚴治黨但貪腐仍持續惡化,網友認為,若不能回歸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與民主監督,黨的腐化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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