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跟車工人到直銷店德爾斯(DSC)的貨倉提貨,用籠車運送貨品,其間車輪卡在行人路與貨車尾板之間。他使力推拉籠車,籠車翻倒,大量貨品壓茈L,終頸椎骨折變癱。工人興訟向店方索償逾1000萬元,案件昨開審。 到DSC貨倉提貨 籠車卡蚋蔬 原訴人吳達權(57歲)現依靠輪椅活動,意識清醒可以說話,但僅頭和雙手能局部活動。他供稱,2010年10月29日事發前,受聘於譚姓父子開設的運輸公司,駕駛貨車到指定地點運貨,及協助上落貨。當天早上他與同事到屯門仁政街的德爾斯貨倉提貨,當時他把8呎高、盛滿貨物的籠車推向貨車,其間籠車卡在行人路與尾板之間,貨品瀉下壓茈L,當時他的下半身已失去知覺。 吳控告聘用他的譚氏父子及德爾斯,惟譚氏父子一直沒應訊,法庭早前已裁定譚氏父子有份負上賠償責任。德爾斯昨則於責任誰屬爭辯。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PI8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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