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佔領行動其間網上流傳立法會即將審議「網絡廿三條」,激起示威者深夜衝擊立法會大樓,令玻璃門等多處損牷A事後4人被控刑事疰a及非法集結罪,他們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13日判刑,其間索取各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控方庭上透露,事後立法會大樓的維修費用達59.7萬元。 控方:維修費共59.7萬 4名被告分別為鄭陽(18歲)、戴志誠(24歲)、張智邦(23歲)及石家輝(24歲),其中戴有案底。案發於去年11月19日凌晨約1時,包括眾被告在內的5至7人,手持鐵馬衝擊立法會大樓的玻璃門,其間身兼本案控方證人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出言勸止,但被人推開。有人表示他們是為了阻礙「網絡廿三條」立法,張超雄隨即表示立法會根本未審議「網絡廿三條」,但示威者仍繼續衝擊,終打開缺口,有人更闖入立法會大樓短暫逗留。 立法會的物業服務經理事後調查發現大樓周圍有多處損牷A包括7塊幕牆玻璃、9道玻璃門、一道石門及25塊渠蓋等。 【案件編號:ESCC39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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